| 时 间 | 事 件 |
| 1918年3月 | 3月10日,集美师范和中学正式开学,公布校训和校歌。12月报请教育部立案,定名为“集美师范学校”,附设中学及男、女小学。 |
| 1919年6月 | 陈嘉庚在新加坡将在南洋的所有不动产全部捐作“集美学校永久基金”并决定回国大规模兴办教育事业。 |
| 1920年2月 | 集美学校水产科正式开学,旨在“造就渔业航业中坚人才,以此内利民生,外振国权”。8月,集美学校商科正式开学,旨在挽救“我国商业之不振”“贮养商业人才,以期建设新国家”。11月设立图书馆。 |
| 1921年2月 | 集美女子师范正式开学。 2月23日定“福建私立集美学校”为总校名。 4月6日厦门大学假集美学校即温楼、明良楼开学。 9月,集美学校分为师范、中实(包括中学、水产科、商科)、女师(女小隶之)、小学、幼稚园等5个部。 |
| 1922年9月 | 设立科学馆。 |
| 1923年1月 | 陈嘉庚在给叶渊的信中明确提出:“本校将来应改为大学,……当除厦大办不到之科而由本校承办,并助吾闽各科学之完备也。” 10月,各界“承认集美为中国永久和平学村”,“集美学村”由此得名。 |
| 1924年1月 | 水产科改称为水产部,商科改称为商业部。3月设立教育推广部。 |
| 1925年1月 | 水产部改称为高级水产航海部。 1925年至1927年,开办高级师范选科,分为文、理、史、地、艺术、体育各系。 |
| 1926年3月 | 农林部正式开学。 9月开办国学专门部。 |
| 1927年3月 | 各部改组为校,师范部改为高级中学校(6月,改称为师范学校),附设前期师范和后期师范;女子师范部改为女子初级中学校,附设前期师范和女子小学;高级水产航海部改为高级水产航海学校;商业部改为商业学校;国学专门部改为国学专门学校;农林部改为农林学校。学校体制改为校董制,校董代表校主监察各校一切事宜。 9月集美幼稚师范学校成立。国学专门学校因师资问题,移并厦门大学文科代办。 |
| 1929年6月 | 师范、中学又合并为中学校。 |
| 1931年夏 | 试验乡村师范学校成立。 |
| 1933年2月 | 商业学校增办高级商科;幼稚师范增设艺术专修科。 12月高级师范、乡村师范、幼稚师范合并为师范学校。 |
| 1934年2月 | 公布《福建私立集美学校组织大纲》 |
| 1936年6月 | 福建省政府以“统制”为名,通令全省私立师范学校停办。陈嘉庚函电请求保留集美师范学校,无效。集美师范学校停止招生。 8月师范学校与中学合并办学,至1940年最后一组学生毕业即停办。 |
| 1937年6月 | 陈嘉庚提出《复兴集美学校守则十二条》。 日寇侵入金门,厦门集美已成为前线。10月13日,师范中学迁往安溪文庙;10月27日,商业学校迁往安溪后垵乡。12月7日,农林学校迁往安溪同美乡;12月16日,水产航海学校迁往安溪官桥乡。 |
| 1938年1月 | 集美学校举行临时全校校务联席会议,决定:各中等学校一律迁入安溪县城文庙校舍,合并办理,定名为“福建私立集美联合中学”,各校改设为科。 |
| 1939年1月 | 水产航海、商业和农林各科脱离联合中学,定名为“福建私立集美职业学校”,迁往大田县。 |
| 1940年10月 | 10月25日,陈嘉庚到安溪看望集美师生。10月31日陈嘉庚回集美查勘校舍被日军炸毁情形,11月13日视察在大田的集美职业学校。 |
| 1941年 8月 | 水产航海、商业和农林各自独立为校,称为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高级商业职业学校、高级农业职业学校。 |
| 1942年8月 | 为方便闽南各县渔民子弟就学,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从大田迁到安溪南街。 |
| 1944年2月 | 省教育厅将“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委托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代管,1946年夏分出,迁往莆田县。 |
| 1945年5月 | 高级商业职业学校迁往安溪,高级农业职业学校迁返集美。 8月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迁返集美。 |
| 1946年1月 | 高级商业职业学校迁返集美。 |
| 1947年2月 | 因生源问题,高级农林职业学校停办。 |
| 1949年9月 | 9月23日,集美解放。 11月11日,国民党飞机轰炸集美学校,8名师生遇难。各校第二次搬迁到附近农村上课。 |
| 1950年8月 9月 | 各校全部迁回集美校舍。 陈嘉庚定居集美,住校董住宅(诚毅楼)。 |
| 1951年1月 | 1月16日教育部电准试办集美水产商船专科学校,2月开始招生,由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负责办理。 8月,集美水产商船专科学校独立成校。 9月,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并入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 10月,省立高级航海机械商船学校(原址在福州马尾)的航海科并入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 |
| 1952年9月 | 厦门大学航务专修科与集美水产商船专科学校两校合并,在集美成立国立福建航海专科学校。 12月1日,集美高级商业职业学校改名为“福建私立集美财经学校”。 12月15日,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改名为“福建私立集美水产航海学校”。 |
| 1953年8月 | 根据高教部决定,国立福建航海专科学校迁往大连,并入1953年3月由东北航海学院与上海航务学院合并成立的大连海运学院。 |
| 1956年1月 | 陈嘉庚决定把集美学校董事会改组为集美学校委员会,聘请各校领导及有关人员共17人,组织成立“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 |
| 1956年秋 | 集美财经学校改归福建省工业厅领导。 |
| 1957年1月 | 集美水产航海学校划归水产部、交通部领导。 |
| 1958年3月 | 水产航海学校分为两校,定名为“私立集美水产学校”和“私立集美航海学校”。 水产学校归水产部领导,航海学校归交通部领导。 6月,交通部决定将航海学校下放给福建省领导,8月校名改为“厦门集美航海学校”。 |
| 1959年3月 | 泉州食品工业学校、厦门纺织学校并入集美财经学校,校名改称“集美轻工业学校”。 |
| 1960年2月 | 省交通厅决定筹办“福建交通专科学校”,在集美航海学校附办。后又决定独立办理,于1960年8月5日迁往闽侯枕峰。 9月,轻工业学校增办大专部,校名改称为“福建集美轻工业学院”。 |
| 1961年8月 | 8月12日,陈嘉庚在北京逝世。 11月,航海学校改称为“福建集美航海学校”。 |
| 1962年3月 | 集美轻工业学院大专部分停办,恢复“集美轻工业学校”旧称。 省交通专科学校的中专部分并入集美航海学校。 |
| 1964年1月 | 航海学校重新归属交通部领导,定名“集美航海学校”。 |
| 1965年1月 | 集美各校校舍大调整。 2月,集美轻工业学校正式分为轻工、财经两校。财经学校定名为“福建财经学校”,轻工学校迁往南平,与南平造纸学校合并,定名为“福建轻工业学校”(后改为集美轻工业学校,与集美化工学校合并后改为集美工业学校)。 8月,交通部将集美航海学校下放给广州海运局领导。 |
| 1966年6月 | “文化大革命”开始,各校停课“闹革命”。 |
| 1969年12月 | 集美财经学校被迫停办。 |
| 1970年6月 | 集美航海学校停办,并入厦门大学海洋系,教职员除部分转到厦门大学外,其余均下放到中、小学和其他单位。 |
| 1971年9月 |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上海水产学院迁往福建。 |
| 1972年2月 | 厦门大学海洋系航海专业搬回集美航海学校校址,开展教育革命。 5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搬迁来闽的上海水产学院定址集美,改名“厦门水产学院”,归福建省领导。 11月1日,厦门水产学院在集美正式开学。 |
| 1973年8月 | 8月1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生产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科教计字(1973)192”文件批复,联合发出《同意厦门大学航海系改办集美航海学校的通知》,决定复办集美航海学校,划归交通部远洋运输总公司领导。 9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福建财经学校复办,划归省财政厅领导。 |
| 1974年9月 | 福建省体委在集美原福建航海俱乐部的旧址上创办福建体育学校。 |
| 1978年1月 | 厦门水产学院归属国家水产总局和福建省双重领导,以国家水产总局领导为主。 12月,集美航海学校升格为集美航海专科学校,直属交通部。 12月,在福建体育学校的基础上复办福建体育学院(1958年7月福建省体委在福州成立福建体育专科学校。1959年7月成立福建体育学院。1962年3月撤销福建体育学院),由省文教办及省教育局负责统管,省体委分管。 |
| 1979年4月 | 经国务院和省、市批准,重新成立“厦门师范专科学校”。 5月,教育部和国家水产总局通知:恢复上海水产学院,厦门水产学院在厦门继续办学。原厦门水产学院一分为二,上海水产学院迁回上海。 |
| 1980年7月 | 厦门师范专科学校改称“集美师范专科学校”。 |
| 1983年1月 |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财经学校恢复原名“集美财经学校”。 |
| 1985年1月 |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集美财经学校创办大专,定校名为“集美财政专科学校”。 |
| 1989年5月 | 5月11日,经国家教委批准,集美航海专科学校升格为“集美航海学院”。 |
| 1993年10月 | 10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筹建集美大学的决定》 |
| 1994年1月 | 1月8日,集美大学筹建委员会在集美体育馆揭牌。 10月20日,在纪念陈嘉庚先生诞辰120周年之际,由集美学村原有的集美航海学院、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集美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集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五所院校合并组建的集美大学揭牌。 |
| 1995年3月 | 3月13日,福建省教委批准成立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和陈嘉庚国际学会联合创办,是隶属于集美大学的二级学院。 5月,交通部、农业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四方签订《关于集美大学办学协议》。 |
| 1996年9月 | 9月9日,集美大学首届校董会成立。 |
| 1998年7月 | 7月6日,交通部、农业部和福建省政府在北京签订了集美航海学院、集美大学水产学院划转福建省管理的协议。 11月23日,福建省教委和福建省财政厅、厦门市政府在福州举行了集美大学财经学院、集美大学师范学院办学协议书签订仪式。 11月25日,福建省教委下发《关于集美大学体育学院划归集美大学领导管理的通知》。 11月27日,福建省教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集美大学财经学院划归集美大学领导管理的通知》。 |
| 1999年1月 | 集美大学实现实质性合并。 |
| 2000年9月 | 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改由厦门市人民政府、陈嘉庚国际学会和集美大学三方联办。 |
| 2002年9月 | 集美大学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
| 2003年4月 | 集美大学成立诚毅学院(独立学院)。 6月,集美大学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的评估,新增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民经济学、轮机工程、食品科学、水产养殖四个学科专业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点。 |
| 2006年 | 集美大学15个二级学科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6月,集美学校早期建筑(属于集美大学部分有允恭楼群、尚忠楼群和科学馆)经国务院核定并颁布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 2007年10月 | 10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签署《关于共建集美大学的意见》 |
| 2008年3月 | 3月22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委员会投票通过集美大学评估结论为“优秀”。 5月,集美大学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新校区占地1100亩,校舍面积60万平方米。包括文科、理科大楼,综合教学楼,有5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有1万人看台座位的风雨操场,可同时容纳1万人就餐的食堂,以及3幢、每幢17层高的学生公寓楼。2009年10月入选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 10月20日,举办九十周年校庆活动。 |
| 2010年2月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实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学位〔2010〕8号),集美大学正式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集美大学9个一级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
| 2012年8月 | 8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集美大学协议》。 |
| 2013年1月 | 集美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授权学科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 2月1日,集美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通过省学位委员会专家组的整体验收。 |
| 2014年9月 | 福建省和国家海洋局签订共建集美大学协议。 |
| 2015年11月 | 11月2日6.4万载重吨教学实习船“育德”轮首航。 |
| 2018年 | 集美大学迎来“百年华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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