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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主要资金项目申报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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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13:5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2月初始,申报还在继续。在开始12月申报话题前,请先看两个重要提醒:1、2017-2018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纸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7日;2、厦门市2016年第二批科创红包申报截止时间延期至12月15日

申报
12
一览

112月05日

①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
②地产工业品咨询专家征集              
212月07日

2017-2018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报送纸质材料阶段)
412月12日

①2016年度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②2016年厦门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
512月15日

①厦门市2016年第二批科创红包
②2017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
612月16日

福建省软件产业重点项目
712月30日

①市科技计划项目之产学研协同创新及科技合作项目(非切块管理项目)
②市科技计划项目之科技惠民项目(非切块管理项目)
③2017年湖里区众创空间认定(第一批)


01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1截止时间12月5日
2推荐条件推荐项目原则上应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奖一等奖,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1.主要技术内容未获过国家科技奖;
  2.无知识产权争议或其他异议;
  3.成果应用三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应用);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5.2016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不能推荐;
  6.2015年或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不能推荐;
  7.同一项目不能多奖种、多渠道重复推荐;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3推荐要求请有意申报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完成人和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推荐书一式一份于12月5日前送至科技局810室。因推荐名额有限,我办将根据奖种推荐指标对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通知项目完成单位按国家科技奖励办有关要求正式填报推荐书。
4联系方式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唐燕婷、李 根
联系电话:2021855、2051278
电子邮箱:355213922@qq.com


02
地产工业品咨询专家征集
1截止时间12月5日 
2征集范围现向全市机械、电子、建材、轻工、纺织服装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公开征集专家。
3专家应具备条件1.政策法制观念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够认真负责、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项目评审职责。

2.在我市机械、电子、建材、轻工、纺织服装等制造业相关行业重点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及相应权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熟悉我市机械、电子、建材、轻工、纺织服装等相关领域或产业在国内外发展情况、国家产业政策,了解该领域或产业的发展特点与规律。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行业领军人才、有较大贡献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表达清晰,能够独立承担相关工作。 
4其他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专家,推荐工作遵循单位引导,个人自愿原则。请有意申报的专家填写专家信息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相关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于2016年12月5日前送至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协调处。
5联系方式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协调处
联系人:翁琳琳
电话: 2896817
地址:市政府大院东楼807室


详情请查看本期发布内容


03
2017-2018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
1截止时间纸质资料报送截止12月7日
2纸质资料  1.企业制作的两本纸质申报材料;
  2.2014年和2015年企业审计报告完整版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出示统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014年和2015年企业国、地税的完税证明原件和2016年1-9月的国、地税完税证明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6.考虑到企业的一些牌匾、认证证书携带不便,此部分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不用携带原件。  
资料报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受理窗口(非矿大厦旁),收件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30-11:45,下午14:00-17:00。
联系方式厦门市市中小企业协会
联系人:陈明钦、张颖欣
协会电话:2218117、2206315
协会传真:2218317
服务大厅窗口电话:223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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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16年度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1截止时间行业主管部门为市经信局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12月12日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截止时间:12月20日
2申报条件参加申报的企业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企业根据《厦门市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评,企业在申报安全文化标准建设试点单位前连续3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2年未受到市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行政处罚的,且自评不低于240分(含)的可申报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3申报程序企业自评达标的向各区安委办、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各区安委办、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申报符合要求的企业2~5家,市安委办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确认、市安委办进行综合评审。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4联系方式厦门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处
联系人:杨志超
联系电话:2896761
电子信箱:xmdyxx@163.com

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升涵
联系电话:2699929
电子信箱:xmajj66@163.com


05
2016年厦门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
1截止时间12月12日(逾期作为备选项目,原则上每半年集中评审一次,最终申报日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2申报对象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包括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商贸批发企业、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零售连锁企业、物流标准化设备服务商、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专业组织(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
3扶持方式  (一)物流标准化项目的建设与改造。对单个项目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的30%,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公共服务能力强、公益性强的项目或试点效果明显,对行业有创新、引领、示范效应的项目,可适当提高支持比例和额度。
  (二)托盘租赁业务。对于托盘租赁业务,经认定后给予租赁费用补贴,补贴额不超过租赁费用(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的30%,单家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三)非标托盘的标准化改造业务。对于现有非标托盘的标准化改造业务,经认定后给予改造费用补贴,补贴额不超过改造费用(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的30%,单家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四)标准推广应用项目。对于物流标准推广应用项目,经考核通过,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3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相关要求1.申报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2.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1297858493@qq.com。
3.材料一式5份,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联系人:时 斌、刘云龙
电话:5302571、5302511

申报地点
市商务局流通处
联系人:蔡佳琳
电话:5302562


06
厦门市2016年第二批科创红包
1截止时间12月15日
2扶持对象科创红包支持的对象包括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或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企业,以及为为我市小微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市内科技服务机构。
3扶持的服务范围科创红包主要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在从事科技创新活动中向非关联单位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包括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代理、研发设计及其辅助服务、科技评估咨询、创新产品推广以及其他科技创新服务,支持范围以每年发布的科创红包服务目录为准。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科创红包支持范围;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若服务购买方的当年度科创红包补贴总额高于10万(含10万)元的,不得重复享受。
4扶持方式及金额科创红包将对小微企业向非关联单位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资助,每项服务最高可抵扣实际发生金额的20%,每家企业最高申领20万元红包;对我市的服务机构,按照收取科创红包总额的50%给予奖励,每个服务机构最高奖励20万元。
5科创红包使用流程企业登录“科创红包网络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申领科创红包,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对应的电子红包。企业在线下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后,可持科创红包和服务证明申请兑现红包,审核通过后,报产研院备案即可办理拨付手续。
服务机构登录“科创红包网络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记其提供的服务产品。当购买其服务产品的企业兑现红包后,红包转移到服务机构的电子帐户。每年年底,服务机构可申请兑现红包奖励,经市科技局审定,报产研院备案即可办理拨付手续。
6咨询方式责任部门:
厦门市科技局高新处
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局3楼305室
咨询QQ群:220951434
咨询电话:2026593、2027808、2022260、2020650、2032063
咨询邮箱:huangf@xmst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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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17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
1截止时间纸质资料报送截止12月15日
2扶持类型重点扶持首席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青年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外国专家项目、外国专家组织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等六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单个项目申请经费规模不低于20万元。
3联系方式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18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2-5366613
传真:0592-5116399 
电子邮箱:ly@xmrs.gov.cn


08
福建省软件产业重点项目1截止时间12月16日
2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符合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软件、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工业互联网等重点方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分为前期、在建和已完成三类。
3相关要求申报企业按申报要求填写"2016年福建省软件产业重点项目汇总表"后,发送至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工作人员电子邮箱lingchen@xm.gov.cn;抄送wqf@xmit.gov.cn。
4咨询电话省经信委软件处
联系人:瓮红利
电话:0591-87430189

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
联系人:吴权夫、洪凌晨
电话:5332250,5332218


09
市科技计划项目之
产学研协同创新及科技合作项目
(非切块管理项目)

1截止时间网上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0日
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1月10日
2申报主体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组织。
3申报条件合作双方具有研发人员、场所、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已开展了实质性的科技合作活动,并须提供技术合作协议。若为与我市企业合作研发,或为我市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问题项目,合作企业能为高校、科研机构研发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研发、中试支撑条件,项目成果在企业进行实际应用或转化。

股权关联企业间的科技合作不予扶持。
4扶持方式切块管理项目:市科技局根据总体资金盘子情况,结合各高校、科研院所往年立项、项目执行情况确定切块经费。2017年度试行切块管理试点单位为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华侨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等6家高校科研院所。

非切块管理项目:无偿资助,资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

非切块管理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在厦高校最高可达5项。在厦的国家、省部属科研机构申报科技项目计划最高可达10项,其它科研机构申报项目最高可达5项。申报材料由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集中上报,并提交一份申报项目清单。
5联系方式厦门市科技局
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科学技术局分中心(思明区虎园路2号市科技局大楼一层大厅窗口)
联系人:王仕柃、叶维汝
咨询电话:2050966(网上申报)、2025377(纸质材料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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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市科技计划项目之科技惠民项目
(非切块管理项目)

1截止时间网上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0日
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1月10日
2申报主体市级医疗机构。为增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自主权,试行对部分市级医疗机构的科技经费切块下放,由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结合自身优势自主安排科研项目,自行组织评审、监管、验收等管理工作;各单位每年将项目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报市科技部门汇总,并接受随机抽查。

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环保、节能减排、低碳技术、海洋、建设、农业、公共安全、交通、城建、防震减灾、消防、科普等事业法人、社会组织等机构(不含高校、科研院所)。
3扶持方式切块管理项目:市科技局根据总体资金盘子情况,结合各医疗卫生机构往年立项、项目执行情况确定切块经费。2017年度试行切块管理试点单位为:第一医院、中山医院2家市级医疗机构。

非切块管理项目:无偿资助,单项资助一般不超过15万元(双拥、扶贫、支疆援藏项目不受此限)。

非切块管理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中医院、一七四医院申报项目最高可达10项,市其它医疗机构最高可达5项。申报材料由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集中上报,并提交一份申报项目清单。
4联系方式厦门市科技局
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科学技术局分中心(思明区虎园路2号市科技局大楼一层大厅窗口)
联系人:王仕柃、叶维汝
咨询电话:2050966(网上申报)、2025377(纸质材料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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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17年湖里区众创空间认定(第一批)
1截止时间12月30日
2申报对象扶持为企业提供共享办公、创业辅导、项目路演等核心孵化功能系列服务的众创空间,包括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

 (温馨提醒:已评为市级众创空间可参与区级众创空间的认定)
3扶持方式(一)对经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
  1.运营补助。对在我区设立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除享受《市实施意见》政策扶持外,运营时间每满一年,另一次性给予10万元运营补助。
  2.租金补助。对租用现有场所设立众创空间的,自通过市级认定之日起3年内,除享受《市实施意见》租金补贴外,另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租金补贴,最高补贴面积8000平方米;与《市实施意见》叠加后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场租。
(二)对经区级认定的众创空间
  1.运营补助。对经区级认定的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每满一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运营补助。
  2.租金补助。对租用现有场所设立众创空间的,运营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经我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0元租金补贴,年度最高租金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4联系方式湖里区科技局
联系人:柯慧玲
联系电话:5722168
QQ:湖里区众创空间群199319467
地址:湖里区政府枋湖南路161号515室


12月申报详情可登录厦门中小在线(www.xmsme.gov.cn)查看,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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